陕西咸阳兴平法院:田文峰庭长喜获“咸阳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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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上午,咸阳市第十一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大秦剧院隆重召开。兴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田文峰被授予“咸阳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田文峰立足司法为民岗位,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落实便民利民亲民措施,办案效率和质量在全院名列前茅,受到了全体干警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年被兴平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四届“先进工作者”;****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同年被咸阳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年被兴平市委、兴平市人民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政治坚定,永葆党员本色。田文峰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田文峰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义务责任,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宗旨,继承优良传统,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入党誓词牢记于心、体现于行,融入经常、落在日常。经常用党章这面镜子检查对照,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处处发挥表率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为政法干警队伍添光彩。精修业务 严守公平正义。田文峰始终把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用理论武装头脑、理论指导实践,坚持强素质、提能力,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坚持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天。多年来,他在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基础上,及时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练就了他严谨、细致、求实、苦干的良好作风。田文峰不允许自己出错,对案子始终是一丝不苟,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责任纠纷新型案件中,他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查阅相关案例,做到完全掌握、透彻理解。因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加剧,田文峰不厌其烦,反复开导当事人,逐条解读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情理感化、法治疏导,最终使双方矛盾缓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予以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爱岗敬业,践行司法为民。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田文峰严格程序,严格认证,注重办案艺术,巧妙化解矛盾纠纷。担任员额法官以来,年结案均在百件左右。****年审结案件***件,结案率为**.**%,无因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引起的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逐年上升、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特点,他主导与交警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共同调处矛盾纠纷,推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把调解贯彻庭前、庭审、庭后全过程。田文峰针对民间借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商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坚持“多调少判、定纷止争”的工作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努力让矛盾尖锐双方握手言和,或撤诉、或调解,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在日常工作中,田文峰时刻以“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私欲之害”和“公生明、廉生威”等铭言告诫自己,要公正司法,首先必须做到清正廉洁。他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律、自励,做到了说情不理、请吃不去、送礼不收,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田文峰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责任编辑:彭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