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关于限期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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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的公告
各投标企业:
因原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标保证金账户撤销,为清理投标保证金账户,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拟对****年(含****年)以前缴纳的、尚未及时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再次集中清理,对逾期不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届时将采取冻结措施。按照有关规定一经上缴国库,保证金不予退还,企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请仍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企业,速到我中心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
为确保本次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在法定工作日内,上午*:**-**:**、下午*:**-*:**办理。
二、办理流程
*、请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的各企业,持我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或相关证明,到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财务处(区政府B*楼)办理退款手续。
*、办理退款手续时,务必提供以下信息:企业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按照程序进行原路径退回,如有企业信息变更,需出具变更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财务处联系人:冯雅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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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