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渝中区人民政府朝天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洪崖洞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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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改善景区安全保障条件,增强旅游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洪崖洞景区整体品质形象,给全体经营户创造一个安全公平优质的经商环境、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渝中区人民政府决定,由朝天门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洪崖洞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洪崖洞景区及周边区域。
二、整治目标
进一步改善洪崖洞景区安全环境、市容和公共秩序,消除消防、交通、踩踏、食品等安全隐患,解决景区内外“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树立良好的景区形象,打造高品质的旅游景区。
三、整治内容
(一)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
(二)清理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三)整治广告牌、灯箱店招悬挂不规范的行为;
(四)取缔违规占道经营,以及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摆摊设点的行为,清理整治物品堆放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的行为;
(五)治理公厕保洁不及时、垃圾桶冒装、垃圾乱丢、市政设施破损缺失、绿地裸土、油烟污染等影响市容市貌、生态环境的问题;
(六)整顿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清理整治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七)整治出租车拒载宰客,“黑车”“羊儿客”“票串串”“游摊游贩”等乱象;
(八)完善景区安全应急疏散标识,旅游标识标牌。
四、其他
(一)广大市民游客应文明出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共同维护景区良好环境。
(二)景区物业服务单位,以及所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整治行动,共同改善洪崖洞景区综合环境、提升景区整体品质形象。
(三)对拒绝、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朝天门街道办事处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渝中区人民政府朝天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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