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开州规资公〔201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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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被继承人张继莲于****年*月去世,根据《三峡库区开县旧县城门面房安置分配补偿销号合同书》及《公证书》(****)渝开证字第***号,被继承人生前继承有坐落于原开县内西街**号房屋一套。因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该房屋已灭失,现将坐落于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宝华街***号的房屋予以安置。根据重庆市开州区大德镇宝珠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被继承人张继莲的继承人为:父亲张发德(已于****年去世),母亲陈金秀(已于****年去世),配偶魏久友(已于****年去世),儿子魏世华(身份证号******************)。现继承人签订了《房地产继承协议书》,向我局申请将上述安置房屋登记到魏世华名下。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予以公告。对前述申请行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我局将对该房地产依法进行登记。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