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我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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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我市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并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根据省里部署,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降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同步降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费率维持*%不变。补缴****年*月**日之前养老保险费的,按原规定执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续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用人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与单位浮动相结合的费率制度,我市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一至八类费率分别为*.*%、*.*%、*.*%、*.*%、*.*%、*.*%、*.*%、*.*%),****年*月*日起费率下调**%,政策延续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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