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奎文区综治视联网系统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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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年活动推进“三位一体”社会治理系统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潍综治[****]*号)和《关于推进全省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鲁综治[****]*号)文件要求,建设全区综治视联网系统工程(含视频指挥调度中心),实现与各级综治中心的上下贯通。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一)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清单(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与各级综治中心的上下贯通。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五)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要求。(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八)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号*号楼*楼 联系人:姚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盛广场****室 联系人:王莹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