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19年5月5日拟对岱山东谐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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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年*月*日拟对岱山东谐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岱山东谐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岱东镇东谐路**号岱山东谐汽车修理厂总投资**万元,租赁面积约****m*,主要从事汽车维修、喷漆等服务,预计年维修小型机动车****辆,其中需喷漆车辆约***辆次。****年*月**日-****年*月*日在岱山县岱东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年*月**日-****年*月*日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岱东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油漆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固废: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高亭镇长河路***号县审招办*楼环保窗口,邮编:******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