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株洲县龙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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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龙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时间:****年*月**日项目名称株洲县龙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县龙潭镇砖桥村建设单位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本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占地面积***m*,建筑和构筑物面积约***m*,设计处理规模为***m*/d,本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总长约****m。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渠-调节池+ACM 生物处理系统+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 紫外消毒处理+计量出水"工艺,出水水质《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管道闭水试验废水。生活污水通过附近民房既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期间地面洒水降尘,对周围水体水质影响很小。本项目管道试压和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水质简单,无有毒物质,试压完成后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后可能会造成局部SS升高,但影响较小。运营期污水处理厂自身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生活及生产污水,经收集后全部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直接外排。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废气: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机械及汽车废气。本工程管线施工现场因而管沟开挖、敷管及覆土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对开挖裸露处洒水、设挡风栅栏降低风速等,可明显减少扬尘量。加强对粉状施工材料的运输管理,减少原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减小对周围居民等环保目标的影响。施工车辆废气产生量较小,加上该废气主要为分散排放,只要加强管理,施工机械、车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运营期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污染源主要排放环节为格栅、生物处理系统、储泥池以及污泥脱水间等。项目除臭系统采用UV光解除臭工艺,构筑物采用加盖密封处理,形成负压状态进行臭气收集,臭气经处理后经无组织排放。经过处理后外排的臭气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及其修改单中相关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及空气稀释扩散后,污染物占标率小于质量浓度,大气污染物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会对沿途敏感目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点,并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噪声的影响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管线施工中挖掘和管道安装噪声属短期污染,其影响将随施工行为的结束而结束。运营期污水处理厂噪声源主要来自厂区泵房、污泥储存池及鼓风机房的设备,经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处理后,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送往环卫部门进行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碎砖、砂浆、包装材料等,本项目施工管线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较少。此类建材可以用于后期道路的铺设或直接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置,不乱丢乱放。施工期固废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格栅栅渣、砂粒、污泥、职工日常生活垃圾、更换的紫外灯管。一般固废主要有栅渣、砂粒,与生活******进行处置。危险固废主要为更换的紫外灯管,产生后送危废暂存场所暂存,******进行处理。固废均经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情况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规定执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