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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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包装盒制造 建设地点: 西海岸新区泰发路****号A*栋厂房*楼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泰发路****号A*栋厂房*楼。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面积****平方米,建设包装盒制造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盒**万个。主要设备:吸塑机*台、裁断机*台、空压机*台。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生活污水、雨水排水系统。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等级要求。(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于楼顶*米(离地高度**米)的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mg/m*、*.*kg/h)。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mg/m*)。项目厂房设置**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四)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废UV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下脚料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相关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其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五)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各废气排气筒均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六)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做好环境保护设施岗位培训,将环保设施纳入每日生产点检,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黄岛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双珠路***号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