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19年饶河县新农村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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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饶河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饶河县新农村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饶河县新农村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JZB-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戴女士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饶河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内联系方式:蔡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女士、***********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号哈工大科技园大厦***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铁栅栏、太阳能路灯、环保垃圾箱*.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它组织,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号哈工大科技园大厦***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号哈工大科技园大厦***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号哈工大科技园大厦***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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