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李华平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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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面积用途*李华平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大竹镇钟楼坪村庙梁组占用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宅基地/住宅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