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朔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5.5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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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年产****万件新骨瓷、***万件锂瓷技改扩建生产线项目应县南河种镇应梨路西大王路南现有厂区内******河北省******项目建设:**m隧道窑烧成生产线*条,主要包括原料车间、成型车间和烧成车间及配套设备设施,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同时实施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隧道窑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经链式干燥器循环利用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排放须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原料堆存、原料干碾、残瓷干碾、模型制作全部置于封闭车间;原料颚破及受料、原料转运及落料、硬质原料球磨受料、釉料球磨受料等上方设集气罩,同时对转运落料产生的废气进行喷淋处理,收集的废气一并送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须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m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表*中型标准要求。*.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转运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修坯废水、退釉废水和贴花废水等,经“絮凝+二级沉淀+压滤”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质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间接排放限制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表* B级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做好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置。含铁废物、废模型收集后综合利用;废坯料、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沉泥、釉烧残瓷回用于生产工段;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规定要求。*.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号)规定,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烟(粉)尘*.***t/a、二氧化硫*.***t/a、氮氧化物*.***t/a。*.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强化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在项目厂区周边村庄将有关公众参与的内容及事项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告;分别以网络、报纸、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第二次公示;报批前进行了第三次公示。 请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szshpk@***.com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