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5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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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决定的公告
一、****年*月**日做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牡丹江市******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牡环建验〔****〕**号 ****年*月*日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
三、验收批文:
牡环建验〔****〕**号
关于牡丹江市******
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项目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牡丹江市******:
你公司报送的《牡丹江市******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由黑龙江******编制的《牡丹江市******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庆北二路与采石路交叉口处。租赁***.*m*厂房,新建***m*厂房,采取防渗措施后作为项目电池的储存库,铅酸蓄电池年周转量为****t,经分类后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在储存库内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天,长期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年,最大贮存量为**t。项目只存储铅酸电池,不涉及收集、储存其他废旧物资和废旧家电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年**月,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牡丹江市******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牡环建审〔****〕**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工程于**** 年**月开工建设,****年*月竣工,各项环保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投入运行。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破损的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通辽******处理;泄漏电解液、擦拭电解液产生废水、擦拭电解液产生的废抹布、废防护服、废手套、废活性炭纤维毡等由有资质单******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黑龙江******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制定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并已到市环保局备案。经研究,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有关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