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变更公告]关于湄石高速遵义新舟机场联络线“三电”迁改(遵义市新蒲新区段)广电及通讯线路等实施迁改项目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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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湄石高速遵义新舟机场联络线“三电”迁改(遵义市新蒲新区段)广电及通讯线路等实施迁改项目的澄清
致各投标人:
(一)湄石高速遵义新舟机场联络线“三电”迁改(遵义市新蒲新区段)广电及通讯线路等实施迁改项目取消在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部分中以下几点内容:
*.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公证。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遵义市新蒲新区湄石高速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
代理机构:四川俊成******
监督部门: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