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A包】选择食堂耗材供应公司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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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而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采购人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采购人联系人:刘建玲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工行包头银河广场支行项目负责人:张俊丽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公告.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内蒙古梅林河******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官将村委会打圪坝村小组 评审成员:白桂花,代水河,邓宝元,强德志,周改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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