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金延能源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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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广州******羊城支行 项目名称 ******不良贷款债权 所在地区 广州市 所属行业 金融 经济性质 ******(非上市) 企业类型 ******(非上市) 项目类别 债权转让 转让(融资)价格 面议,最终转让价格以转让方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挂牌为准。 联系人(电话) 吕先生 ***-********项目简介 本次拟通过债权转让方式******不良贷款债权。 标的对应债******(下称“金延公司”)在广州******人和支行(现更名为广州******空港经济区支行、下称“人和支行”)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该户贷款的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为**,***万元,最高额借款合同金额为**,***万元,包括*笔贷款(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该户全部贷款以广州时尚******(下称“时尚家居”)名下位于天河区天河北路***号首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作抵押,并由时尚家居、余*霖、余*洁提供保证担保。截至****年*月**日止该户贷款本金余额合计为***,***,***.**元,欠息合计为**,***,***.** 元,代垫费用合计***,***.**元。 另,广州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出具编号为(****)穗仲案字第****号《裁决书》,我行已向天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粤****执****号。 转让条件 面议,最终转让条件以转让方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挂牌为准。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本次拟转让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转让方工作人员和参与本项目的中介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挂牌交易。 信息发布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特别声明 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转让方也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