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采购食品安全教育进社区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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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食品安全教育进社区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教育进社区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对向社会征集的“民生微实事”项目实行前置审核,根据民微工作规程指引,做好项目申报、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的工作,主动协助街道做好督导评估,档案整理归档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项目风险,确保项目社会成效。 项目预算金额:*****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具有承接该项目资质要求的深圳市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郑少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 年 * 月 *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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