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城市两区划定市级质检验收和数据库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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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两区划定市级质检验收和数据库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CS-CG-CS-****-***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号院东区**号楼*层***-***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夏海军、吴昌军、胡锋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宣城市种植业局 联系人:胡站长 地址:宣城市鳌峰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胡工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无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种植业局、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西路**号、宣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宣城市种植业局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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