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关于岐山县2018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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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城******受岐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HCBJZFCG*******三、采购人名称:岐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西路**号联系人:刘斌侠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地址:岐山县北环路王家巷小区楼下(县职教中心对面)联系人:任亚荣电话:***********传真:***********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岐山县****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购*批项目概况: 复合微生物肥料(颗粒)一批,符合NY/T***—****标准。项目用途: 农用采购预算: ******.**元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所投产品须具有肥料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红城******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每份投标文件中(包括正、副本)。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岐山县北环路王家巷小区楼下(县职教中心对面)*、文件售价: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三楼*号会议室*、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三楼*号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户名称:红城******宝鸡分公司*、开户银行:******宝鸡分行*、账 号:*********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红城**********-**-**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