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小曹庄水泥路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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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小曹庄水泥路硬化工程已由三河市发展改革局以三发改字【****】***号文批准建设,核准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三河市泃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廊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在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全程监督下,对该项目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小曹庄水泥路硬化工程 *.*工程地址:小曹庄村 *.*建设内容:工程拆除砂石路****平方米,拆除沥青路****平方米,新建路****平方米,***mm厚级配砂石,***mm厚C**混凝土。铺设直径***混凝土管***.*m,新建**座单箅雨水井,*座雨水检查井,石砌水簸箕*个。(具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二、合同估算价:**.**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工程建设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首页“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四、报名备案要求 *.*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到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登记备案。报名备案要求:投标人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逾期报名者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报名备案登记的投标申请人可到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该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河市第九中学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河市泃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西大街**号 联系人:徐海东 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廊坊****** 单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区兴安路南和平街路东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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