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T131000150002廊安2016-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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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廊国告字[****]*号 经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十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 土地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出让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备注 ****-** 新开路以东、金星道以南 *****.** 约合 **.****亩 住宅 (含配建商业) ***.******.*** ≥**% **年 (配建商业**年) **** **** (***万元∕亩) 旧改 廊安****-* 龙河高新区日升道以南,富康道南段以东,富文道以西,月朗道以北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安****-* 龙河高新区星繁道以北,富康道南段以东,富文道以西,月朗道以南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开****-* 云鹏道以南,创业路以西,华祥路以东 *****.* 约合 **.****亩 住宅兼商服 住宅 ≤*.* 商业 ≤*.* ≥**% 住宅**年 商服**年 ***** ***** (***万元∕亩) 廊开****-* 云鹏道以南,创业路以西,华祥路以东 *****.* 约合 **.****亩 住宅兼商服 住宅 ≤*.* 商业 ≤*.* ≥**% 住宅**年 商服**年 **** **** (***万元∕亩) 廊开****-* 友谊路东侧,爱民道北侧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开****-** 官东路西侧,小海子变电站北侧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开****-** 友谊路西侧、九干渠东侧 ****.** 约合 **.****亩 仓储 ≥*.* ≥**% **年 *** *** (**万元∕亩) 廊新土****-* 丰和道以南,明德路以西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新土****-* 丰和道以南,明德路以西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新土****-* 凤翔路以东,春和路以西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新土****-* 凤翔路以东,春和路以西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新土****-* 丰和道以南,明德路以西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新土****-* 春和路以西,龙德道以南 *****.** 约合 **.****亩 工业 ≥*.* ≤**% **年 *** *** (**万元∕亩) 廊新土****-** 龙脊道以北,晨兴道以南 *****.** 约合 ***.****亩 仓储 ≥*.* ≤**% **年 **** **** (**万元∕亩) 上述公示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室进行审查,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室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支付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支付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回执单》。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年*月*日上午**:**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廊坊市国土资源网(http://***.******.***.cn)和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查阅。 (*)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受让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征询矿业权人意见,签署互不影响协议或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书,向廊坊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申请办理建设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 (*)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道**号国土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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