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魏县张二庄镇东普安村土地整治 (占补平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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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张二庄镇东普安村土地整治 (占补平衡)项目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投标人资质:*.*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如企业不具备本工程需要的打井和电力资质,需签订分包协议
变更为:*.*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如企业不具备本工程需要的打井和电力资质,需签订联合体协议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