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乐清市中心区G-a10局部地块(银溪村安置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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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RMB)竞买保证金(RMB)剩余时间*,***万元*,***万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基本信息地块编号乐清市中心区G-a**局部地块(银溪村安置留用地)挂牌起始时间****年**月**日 **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报名开始时间****年**月**日 **时**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是否有底价有底价地块名称乐清市中心区G-a**局部地块(银溪村安置留用地)土地位置中心区滨海新区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容积率*.*所属行政区乐清市出让面积****.*平方米(*.**亩) 出让年限**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配套用房起始面积 ***.*平方米 投报配套用房幅度 ***.*平方米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得人及其按招拍******均不允许参加竞买。竞得人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要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号)有关规定进行建设。若住所地不在我市的竞得人取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出资比例为***%******,************要求一致。自然人竞得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开发权后,应当******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出资比例为***%。联系人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