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凤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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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受凤县水利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采购项目编号:HZ****-CG-TP***三、采购人名称:凤县水利局地址: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联系人:李先生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号楼***室联系人:鲁女士电话:***********传真:/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凤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项目概况: 水源地*个水源井一级保护区的隔离网防护设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界桩、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的标志,以及监控设施等其他内容;项目用途: 自用采购预算: ******.**元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能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非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号楼***室会议室*、文件售价: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套(须加盖公章):
(*)供应商出具对购买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的身份证及在本单位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法人只需提供身份证);
(*)供应商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号楼***室投标室*、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号楼***室开标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户名称:******宝鸡分公司*、开户银行:******宝鸡高新支行*、账 号:******************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