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丛林镇白龙湖美丽家园工程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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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镇白龙湖美丽家园工程补遗(一)丛林镇白龙湖美丽家园工程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现行规定和规范,现就丛林镇白龙湖美丽家园工程补遗如下:
(一)投标人在组价时税率文件须执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
(二)十项主要工程量清单中“栽植紫荆花”的项目编码更正为“************”。
(三)递交时间变更为“****年* 月** 日* 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变更为“****年 * 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丛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