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积极参加认监委2019年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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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监委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年国家级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受认监委的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了其中“水中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挥发酚的测定(CNCA-**-B**)”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近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室和全省**个市环境监测站积极报名参加认监委****年国家级能力验证“水中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挥发酚的测定”项目能力考核工作。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包括水中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挥发酚三项,全部列为认监委国家级能力验证B类项目。分为必考对象和自愿报名两类,其中省级和地市级环境监测站为必考对象,按国家方案参加水中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项目的考核,挥发酚自愿参加。其它单位水中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挥发酚三项均可自愿选择一项或多项参加,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加。水中石油类的检测方法限定为《水质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化学需氧量和挥发酚的检测方法不限,建议优先使用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方法。本次能力验证将向各参加单位统一随机发放验证样品,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各参考单位通过“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系统平台”,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样品签收、结果填报、结果查询和整改报告提交。本次能力考核获得“满意”结果的单位今后*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系统内持证上岗考核时,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目前,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参考单位按照能力验证时间节点,积极报名,认真备考,争取第一批顺利通过考核,获得“满意”结果。 今后,省站将继续加强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强化质量管理基础和相关标准的培训与宣贯,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精神,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支撑能力和水平,为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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