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2019年5月8日作出的拟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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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通告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时间原文链接*******年产**万双皮鞋建设项目温永环建[****]**号****年*月*日见附件*永嘉县桥下镇延达锻造厂年产****吨阀门配件建设项目温永环建[****]**号****年*月*日见附件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若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温环永建**号关于对《永嘉县桥下镇延达锻造厂年产****吨阀门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温环永建**号关于对《******年产**万双皮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