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龙汇昌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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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三联路**号凤建大楼六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莞市龙******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新园路**号*号楼***室建设单位:东莞市龙******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东莞市龙******(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新园路**号*号楼***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东经***°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要从事手机膜、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手机膜、塑胶配件****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将注塑、喷漆、烘烤、丝印、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同一套“水喷淋+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m)。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冷却用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水帘柜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 噪声:项目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回收处理,中转物交供应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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