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HTC—****—**地块位置贺州大道与江南中路交汇处东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受让单******土地使用条件:*.地块位置:贺州大道与江南中路交汇处东南侧。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服、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年限:商服**年、城镇住宅**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楼。
*.附属建筑物性质:商业用房、配套设施用房[包括一所不少于**个班的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市场、托老所、居民健身设施等]。
*.容积率:不高于*.*,大于*.*。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低于**%。 **.出入口方向:东北面、东南面、西南面。
**.建筑限高:不高于**/**米(沿贺州大道道路红线往东进深**米区域建筑限高**米,其余区域限高**米)。 **.可兼容商业建筑比例:不高于**%。
**.建筑后退红线:东南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西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西南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东北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其中商业建筑和裙房含有商业的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商业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绿化带不少于**米,并满足《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相关规范要求。
**.停车位配置:居住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同时满足每户不少于*个停车位的要求),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商业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
**.建筑高度起算标高:不高于***.**米。同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的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相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缴清地价款。
**.竞买人须与贺州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作三方框架协议》,方能参加资格审查。
**.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需满足有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此地块按现状出让供地,按现状交付使用。备注: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hzgtjspb***@***.com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