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5月9日拟作出的拟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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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表面处理(含电镀、喷漆)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先锋电镀区**号厂房*F-A*单******福************(以下简称“春昶公司”)成立于****年*月,法人代表为石志斌,注册资金*********主要从事金属电镀加工行业,厂房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先锋电镀集控区**号厂房*F-A*单元内。改扩建年电镀金属件****万件,折合年电镀**.*万㎡(工件面积)的电镀生产线(含*条全自动电镀线和*条镀硬铬半自动电镀线)。项目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问题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工业固废的影响。运营期:①废水: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按油脂前处理废水、氰系废水、铜系废水、镍系废水、铬系废水、重金属废水、焦铜废水等各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通过分质分流系统排入先锋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表*的排放限值,再纳入杏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企业电镀废水治理措施处理去向和工艺明确,且处理效率高,根据实际监测数据分析,电镀废水中的各类污染物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改扩建项目的废水排入先锋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是可行的。②废气:改扩建项目的电镀酸雾:改扩建项目设*套电镀酸雾处理设施:硫酸雾、氯化氢采用碱液喷淋工艺,配套*根**m高的排气筒;氰化氢:采用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工艺,配套*根**m高的排气筒;铬酸雾:设*套酸雾处理设施,采用焦亚硫酸钠溶液喷淋工艺,配套*根**m高的排气筒。项目废气经处理后,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氰化氢可以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的有关标准。③噪声:项目营运期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以及生产线等,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和敏感点声环境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类和*类标准。④固体废物: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或处置,一般******回收,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镀件加工作业必须在湿区进行,车间地面均实施防渗防腐措施;②电镀槽采取围堰的方式,围堰、管沟、排水沟和集水坑面层均做防渗防漏措施;③车间各系废水的管线均采取明管套明沟的模式敷设,明管、明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排水管采用PVC材料,杜绝废水在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漏。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经相应治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设单位分别于****年**月*日在项目周边村庄进行环评第一次公示,于****年*月**日在环保大管家网上进行了网上二次公示。建设单位在第二次公示结束后对项目地周边可能受影响的民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工作,发放公众问卷***份,回收有效问卷合计***份,有效问卷回收率**%,调查对象样本数、分布范围、年龄、性别、职业等构成较合理,有较好的有效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可以反映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实际看法和态度,调查结果真实有效。调查结果显示:***%的公众表示对项目建设持“支持”的态度。说明本项目已得到公众的了解和支持。同时,公众认为建设项目运行期间最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是废气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避免废气超标排放,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