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街道办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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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办****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服务的公告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办****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购买光明街道办****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完成****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政府性基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完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完成相关佐证材料收集。*、*月**日前按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并审核通过。*要求具有近*年深圳政府预算绩效算自评审核经验。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区光明街道经济和财政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翠路北*号 联系人:蓝德富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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