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拟对昆山市费俊龙中学重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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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昆山市费俊龙中学重建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昆山环保局拟对昆山市费俊龙中学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至****-**-**(*个工作日)。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五层D区**号环保窗口(******)联系电话:****-******** / ****-********传 真:****-********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昆山市费俊龙中学重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昆山市费俊龙中学 建设地点 昆山市巴城镇景城南路**号 环评机构 江苏****** (证书编号:B****) 项目概况 项目于昆山市巴城镇景城南路**号实施昆山市费俊龙中学重建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单位在巴城镇景城南路**号,投资*.*亿元,建设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新建*****.**平方米,保留****.**平方米)费俊龙中学重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 二、生活污水必须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标准,停车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标准。 四、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五、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泳池废滤渣和实验室废物;其中实验室废物属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相应标准,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类区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须接管,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接管。不得影响周边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七、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八、建设单位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公众参与情况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