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环卫处东区、西区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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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环卫处东区、西区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编号:[****]***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受新昌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昌县环卫处东区、西区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金额约***万元,采购内容为新昌县环卫处东区、西区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内容包括西区二台压缩机(含一台存储车)、东区二台压缩机(不含存储车)。其中压缩机单台最高控制价**万元、含存储车单台最高控制价*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要求;
*.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投标人具有本采购项目供货、实施能力的生产商,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号,代理机构:新昌******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本。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用信封封装封套上写明单位名称)交至采购人,未中标人当场退还。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年 * 月 ** 日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号(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时整
开标地点: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号(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人:
*、采购方名称:新昌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方地址:新昌县江滨东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盛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号
新昌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新昌******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