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关于拟批准海南省定安富文金矿矿区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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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金矿矿区污染治理修复项目
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准海南省定安富文金矿矿区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南省定安富文金矿矿区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定安富文金矿矿区污染治理修复项目
二、建设地点:定安县富文镇石门村
三、建设单位: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定安县富文镇石门村附近,由于****年-****年间,民采、民选活动十分突出,长期的不正规采金、选金活动,矿区范围至今仍遗留有大量的采矿井、自建小型氰化池等采选设施,由于未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持续的负面影响。由我局负责该区域治理修复工作,治理修复内容包括约****m*的地表废渣、***m*的废氰化池拆除废物(含池内物)和*****m*的污染土壤。对废渣和污染土壤(渣土混合物)稳定化/固化后,封存于定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用地范围里独立建设的隔离堆放设施内,工程主要分为开挖区、预处理区、固化/稳定化修复区以及隔离堆放区。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隔离堆放设施用地类型符合规划,选址不占用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扬尘少量少量运营期开挖扬尘少量少量破碎筛分粉尘无组织*.*kg/d排放量*.*kg/d;排放浓度<*.*mg/m*有组织**.*kg/d排放量*.***kg/d;排放浓度<*** mg/m*车辆燃油废气CO、NOx、SO*少量少量水污染物施工期生活污水CODcr***mg/L(*.**kg/d)项目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肥料用于周边林地浇洒,不外排。BOD****mg/L(*.**kg)NH*-N**mg/L(*.** kg/d)SS***mg/L(*.** kg/d)运营期生活污水CODcr***mg/L(*.** kg/d)项目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肥料用于周边林地浇洒,不外排。BOD****mg/L(*.** kg/d)NH*-N**mg/L(*.** kg/d)SS***mg/L(*.** kg/d)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重金属、SS、石油类/本项目的运输车辆清洗过程会产生含重金属污染物,增加二次污染,因此,运输车辆专车专用,正常情况下不对车辆清洗,必须清洗时,产生的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回用于本项目固化/稳定化用水,不外排。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施工期** kg/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 kg/d工程开挖本项目开挖土壤和废渣总计为*****m*,因此回填土壤量为*****m*(实方)回填至原地表标高。回填土来源为外购。 噪声施工期施工噪声**-**dB(A)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排放限值运营期机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其他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封存库施工过程的土地平整使项目所在地的地表裸露,土地被侵占,植被遭到破坏,从而使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裸露的地面被雨水冲刷后将造成水土流失,进而降低土壤的肥力,影响局部水文条件和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项目在污染区块治理期间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轻微影响,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随着治理工期结束,该类影响也随之消失。开挖结束后,进行土方回填,恢复种植。 七、执行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作为肥料用于周边林地浇洒,不外排;运营期清洗车辆产生的废水集中收集,回用于固化/稳定化工艺,不外排;
*.施工期和运营期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化集中储存,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项目治理修复区域开挖后应回填土方,并进行复绿;隔离堆放设施用地原有污泥应转移其他污泥池处置,开挖的土方应预留于封场使用。
*.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产生的SO*、NOX等废气主要通过无组织方式排放,因此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完善水土保持、植物保护等各项工程措施,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做好废气达标排放及噪声防护工作。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九、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秀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号
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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