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惠州市环境保护局补充15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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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环境保护局补充***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采购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年*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原惠州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原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成为“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第一阶段)”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在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基础上,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惠州市核实确定的*** 家重点行业企业(其中在产企业*** 家、关闭搬迁企业*** 家)和* 个工业园区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市财政局已备案通过我单位《补充***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项目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特委托贵中心按照“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活动。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供应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蓝小姐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号大隆大厦*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岸路*号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惠州市财政局 地址:惠州市文华一路*号联系人:邓科 联系电话:****-*******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