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建筑外窗维修改造及办公楼采暖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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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受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为采购人所需的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建筑外墙维修改造及办公楼采暖工程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资金来源为省市专项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现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建筑外窗维修改造及办公楼采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LY******-*** *、招标控制价:*******.**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年-****年)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提供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全体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的良好记录证明;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外省入吉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号和吉建管【****】*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 (**)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楼华春建设******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每套售后不退。 *、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年**月**日 **:**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 **:**时在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华春建设******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项目发布媒体:《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东亚经贸新闻》。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街****号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号华融大厦B座**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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