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淮安大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片单层石墨烯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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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万片单层石墨烯薄膜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淮******年产****万片单层石墨烯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邮箱:****** ****年*月**日 淮环表复〔****〕**号 淮******年产****万片单层石墨烯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淮******:你单位报送的《淮******年产****万片单层石墨烯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基本要求,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基本可信。同意报告表对项目作出的环境保护结论和建议,同意你单位在淮阴区钱江路***号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为:(****-******-**-**-******)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议和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设期应将噪声及粉尘作为项目污染防治的重点。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淮阴区污水处理厂,基材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合理布局厂房,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础和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泥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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