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关于2019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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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月*日拟对拟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回龙观废旧塑料回收及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电 话:****-******* ******* 传 真:****-*******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回龙观废旧塑料回收及加工建设项目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仁和镇碑河村三组 巴中市回****** ****** 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废塑料破碎清洗车间)、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储运工程(原料堆放间、蓄水池)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年回收利用废水泥编织袋(主要材质为聚丙烯)约****t,生产聚丙烯颗粒约****t/a。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住宅既有污水处置设施处置后定期委托周边百姓清掏用作农林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三级絮凝沉淀处理后泵回至高位蓄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水;备用沉淀渣渗滤液经收集沉淀处置后回用于填埋体降尘或引至蓄水池作为生产补充用水;项目冷却水经溢流返回至蓄水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产车间熔融造粒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设施+干式过滤器+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通过**m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堆放间采取全封闭并配置雾化喷淋设施,沉淀渣暂存池修建相应围挡及遮盖并覆盖抑尘网;厂界少量无组织逸散VOCs及颗粒物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要求;少量汽车尾气经自然稀释扩散和绿化带吸收隔离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以生产车间划设***m,以原料堆放间划设**m的卫生防护距离。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原料包装废物、分选杂物及沉淀池干化沉淀渣经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委外处置;同时配套建设备用沉淀渣填埋场;厂区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临近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由环卫部门进行运输及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各主要产噪设备及噪声源经降噪减振处理后,经距离衰减和绿化植被隔声降噪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意见。项目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次网上公示,在《巴中新报》进行了*次登报公示,在项目建设地(南江县仁和镇碑河村)及建设地点附近路口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项目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FGQB-****号);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巴中市回******建厂选址的意见》;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变更回龙观废旧塑料回收及加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南国土资预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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