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闵行区沁春路1366弄35号803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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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上海市闵行区沁春路****弄**号***室的公告拍卖公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淘宝网”( ***.******.***)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闵行区沁春路****弄**号***室【权证号:闵**********】;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寓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倍数。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止(延时除外)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案系争房屋北侧卧室及书房小卧室存在有效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为****年*月**日,具体承租详情请向拍卖行咨询。拍卖成交后,本房屋按现状交付,待租赁合同到期后,由买人与承租人自行交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账户。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年*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陈小姐 ***********李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弄*号;举报监督电话:***-********-**** 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年*月*日 上海市闵行区沁春路****弄**号***室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