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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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建项目项目名称: 有住智能家居产业园二期春信智能装备项目 建设地点: 胶州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渭河路*-*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渭河路*-*号,项目东邻空地;南邻渭河路;西邻烟嘉物流园;北邻空地。项目占地面积**.**亩,拟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构筑物为车间*座、办公楼*座。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高架物流货车**万台的生产能力。项目设调直切丝机*,割管机*,台,弯管机*台,冲床**台,剪板机*台,折弯机*台,焊接机器人*台,焊机**台,点网设备**台,龙门焊*台,空压机*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不低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mg/m*)。(二)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A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化粪池、污水管网在建设过程中进行防渗处理。(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下脚料、废金属屑、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除尘设施产生的回收颗粒物、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设专门贮存场所收集存放,该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渗漏,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要求,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的要求,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弃的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由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胶州市环保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标准。(五)施工期应做好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施工中加强防尘、降噪措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存放,送指定的地点或垃圾处理场,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规定。(六)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高循环利用水平,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岗,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七)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胶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胶州市北京路*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厅三楼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