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嘉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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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校区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嘉兴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湖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自行组织-政采云项目采购)预算执行意见书(平财采确临〔****〕***号)批准,现就平湖校区环境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请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点,以书面的形式交到嘉兴学院采购中心嘉兴市文昌路***号二楼***室(嘉兴学院北区内)或传真到****-********,书面材料和传真件必须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签字盖公章。一、磋商项目名称:平湖校区环境提升项目二、磋商文件编号:嘉院采竞磋〔****〕*号三、磋商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平湖校区公共楼宇等**个卫生间原装修拆除、装修、水电安装及污水管道改造,最高限价***.*万元。*.工期:工程项目进场之日起**日历天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符合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特定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拟派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建造师备案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且在有效期内)。注: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注:投标时,进入嘉兴市的省外施工企业凭省住建厅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进浙备案证明原件(若进嘉备案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进嘉备案证原件,可不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进浙备案证明原件),否则资格后审不予通过;市外省内企业无需提供任何备案证明。具体详见嘉建(****)*号文件);②根据嘉建[****]**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参加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房屋建筑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且未被“信用中国”(***.******.***.cn)列入 “黑名单”记录。③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且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号文件规定执行)。六、磋商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报名截止时间后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允许潜在供应商报名。*.报名网址: http://***.******.***.cn/GysBm.asp嘉兴学院采购网供应商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所需信息及资料: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信息及资料均以扫描件上传。(注:“所报采购项目全称”必须与嘉兴学院采购网公告的项目全称一致)。*.磋商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cn);*.*嘉兴学院采购网(http:// ***.******.***.cn)。磋商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磋商公告下,请自行免费下载。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供应商应于****年 月 日**:**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文昌路***号(嘉兴学院北区)嘉兴学院采购中心***-*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八、磋商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将于****年月 日**:**在嘉兴市文昌路***号(嘉兴学院北区)嘉兴学院采购中心***-*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九、联系方式:技术咨询:方老师 ****-********商务咨询:温老师 ****-******** 传 真 ****-********十、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嘉兴学院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嘉兴学院采购中心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附件信息:(*.**采购中心会审)平湖校区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doc***.* KB清单及图纸.rar**.*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