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环卫处车库新建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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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环卫处车库新建项目绥化市环卫处车库新建项目第*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绥化市环卫处车库新建项目澄清公告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投标人业绩要求:施工企业近三年(****年-****年)每年至少完成一项严寒地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严寒地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即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业绩证明材料:经备案的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经备案的有效的施工合同原件、同时还需提供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及网页截图及网上查询路径(发布网站必须为国家政府部门官方所属网站)、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合同额度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现变更为:施工企业近三年(****年-****年)至少完成三项严寒地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严寒地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即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业绩证明材料:经备案的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经备案的有效的施工合同原件、同时还需提供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及网页截图及网上查询路径(发布网站必须为国家政府部门官方所属网站)、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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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