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门港新区刘浩小学餐桌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海门港新区刘浩小学餐桌询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海门港新区刘浩小学餐桌询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询 价 单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 元项目名称数量(套)参数要求最高单价限价投标单 价合价(元)备注餐桌、凳子** 格式详见附件三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产品合法经营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发展大道**号、海门港新区裙楼),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备查。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工本费***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单位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发展大道**号、海门港新区裙楼)。 *.投标单位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公告信息栏”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送至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将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变更公告栏”中发布,发布的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前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以制定出合理投标方案,并将项目履约相关的全部费用考虑到自己的投标报价中,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错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须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评标办法: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由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采用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必须密封好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供货合同履行结束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须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本项目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桌子****元/张,凳子***元/张。投标单位投标单价大于或等于单价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 交货时间:必须于签订合同后**天内交货,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保质保量安装到位。如不能按时完成,将作经济处罚。结算时按供货商实际采购的数量按实结算。 **.售后服务: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维修或更换。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更换或维修,中标单位在质保期内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日内未到现场进行更换或维修,视为拒绝,招标人有权请第三方维修,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付款方式:供货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保质保量安装到位后,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中标单位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报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招标人: 海门市刘浩小学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 *、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