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关于执法取证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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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编号:QXQZC****J*****)成交公告******关于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编号:QXQZC****J*****)成交公告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代理机构名称:发布人:联系人电话:受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委托,******对执法取证设备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XQZC****J***** 项目名称:执法取证设备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谈判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菱角市**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伍仟肆佰元整(¥******.**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郭晓华(组长)、覃泽礼、韩颖(业主评委) 五、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山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韩颖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号荣和中央公园*号楼**A(第**层)**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覃胜才 ****-******* 六、结果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收费标准计取。金额¥*****.**元。 八、说明: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质疑电话:****-******* 附件:*、采购文件 *、竞标报价表*、谈判记录及应答表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年*月**日附件J*-****-成交附件.rar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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