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达电电子有限公司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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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 邮编:******项目名称:******(扩建)建设地点:东莞市石碣镇四甲西河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重庆******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W),位于东莞市石碣镇四甲西河村(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 ,东经***°**′**.**″)。
项目于****年*月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年**月*日通过了东莞市石碣镇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登记表编号:石碣****-***。
现由于经营及生产需要,项目拟申请扩建,具体扩建内容为:
*、项目不改变电子器件、电脑配件和麦克风的产量,耳机增加至*.*万条/年;
*、项目增加员工**人;
*、项目增加了电烙铁、锡炉、立式注塑机等设备(详见表*);
*、项目增加投资***.**万元。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加工生产耳机*.*万条/年、电子配件*t/a、电脑配件*t/a、麦克风*t/a。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
焊锡工序:项目焊锡工序采用集气管收集后由不低于**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注塑成型工序:项目在注塑成型过程中对塑胶料进行加热熔融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项目拟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后引至 “UV光解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率不低于**%,处理效率**%,排气筒不低于**m),则经收集处理后,项目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员工应佩戴自吸过滤式口罩进行操作,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要求,保证员工身心健康。
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石碣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东莞市石碣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B标准后排放。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各边界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类标准(即昼间≤**dB(A)、夜间≤**dB(A))。
固废:项目扩建后产生的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