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房产管理局 不动产登记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制证寄证一体化服务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制证寄证一体化服务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制证寄证一体化服务费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东莞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制证+寄证”现状——我中心不动产制证+寄证工作统一由中国************(以下简称“******”)负责制证及寄递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我市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东莞市大学创新******由于对机器人打证工作管理不力,与广东************之间沟通不顺,制证效率不高,技术人员力量不足,已经难以适应我市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工作的要求,******负责制证业务; *、根据《关于全面推广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发[****]***号)的文件要求及“双提升”工作部署,我中******负责,寄递对象为镇街(园区)房管所及业务申请人。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年)》,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以及根据原省国土厅 ******《关于全面推广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发[****]***号)的精神,“对于业务量和人员矛盾突出的地区,可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实现制证、寄证一体化服务”,不动产登记证书及证明“制证+寄证”******提供,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制证+寄证”服务。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中国************;东莞市松山湖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无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小姐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建设路**号树熙大厦(南城科技大厦)****室联系人:钟丹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袁屋边科技路蓝天大厦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发布人:东******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