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永州市滨江新城给排水专项规划修编、河湖水系专项规划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疑问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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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滨江新城给排水专项规划修编、河湖水系专项规划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疑问回复函永州市滨江新城给排水专项规划修编、河湖水系专项规划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疑问回复函【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评分标准里“投标人近*年内,具有城市排水专项规划项目业绩,且项目规划面积不小于**km*的”,其中项目规划面积是否包括了研究范围面积,即研究范围面积不小于**km*的项目业绩是否满足评分条件,可以得分? 回复:不包括。 澄清答疑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本澄清答疑做好投标准备。招标文件其他涉及此项内容均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永州市经济建设******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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