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洛阳市龙门园区郜庄居民委员会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评估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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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龙门园区郜庄居民委员会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评估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郑州******受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郜庄居民委员会委托,就洛阳市龙门园区郜庄居民委员会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洛阳市龙门园区郜庄居民委员会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评估项目,LYLDZB-****-***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阳市龙门园区郜庄居民委员会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评估项目,本次采购共*个标段,服务周期:**天,质量要求:合格。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开标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韩玲、吕剑敏、唐中朝。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凯桥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与展览路口泉舜***A区****。
七、成交金额:****元/户(贰仟零伍拾元/户)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九、公告日:****年*月**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郜庄居民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郜庄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郑州******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邮 箱:******
十四、附:洛阳市龙门园区郜庄居民委员会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评估项目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郑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