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浦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浦北县乐民镇恒贵塑料厂年产塑管2000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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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浦北县乐民镇恒贵塑料厂年产塑管****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浦北县乐民镇恒贵塑料厂:
报来的《浦北县乐民镇恒贵塑料厂年产塑管****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评价目的明确,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属新建项目,位于广西浦北县乐民镇黄马村委会新庆路口,法人代表:黄武焕。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主要建设*条PVC环保塑料管生产线及设置生活区、生产区、原料储存区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塑管****t。项目生产主要原辅材料为聚氯乙烯树脂、石粉,生产工艺流程为进料、加热软化、出管、冷却、切割、打包产品。在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环境影响均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废气
施工期项目边界设置围栏、警示牌,施工场地硬化、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降尘;营运期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增强绿化,切割工序应封闭操作、产生的粉尘经水环式真空泵处理达标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通过排气管高空排放。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
*、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设备冷却用水,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肥。
*、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标准限值。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
合理处置和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不重复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整顿。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检查和处理结果。
五、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报浦北县环境保护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浦北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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