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浦北县龙门镇姜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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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龙门镇姜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浦北县龙门镇姜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index.php?act=index&mid=*&cid=***。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取:可至钦州市永福西大街**号第六层进行查阅(联系人:郭工,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稿所述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包含姜花村委、长垌口村、长山村委、马兰村委、西冲村等乡村居民点及周边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cn/xxgk****/xxgk/xxgk**/******/t********_******.html
五、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
六、公众提出意见截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浦北县龙门镇姜花石场
****年*月**日